我校校名、校徽、吉祥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注册
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向我校颁发了商标注册证,我校校名、校徽、吉祥物(2个)依法获准商标专用权注册保护。
学校校名、校徽等是学校非常宝贵的无形资产。为保护学校名誉和知识产权,2018年6月,我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校名、校徽、吉祥物(2个)等4项商标注册申请,经初步审定、公告等程序,我校4项商标于2019年12月全部获准注册。
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,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,不得擅自使用或改变使用,否则将构成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(办公室供稿)